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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  號 172 發佈日期 2023-12-26
發佈標題  113年勞工保險紓困貸款開辦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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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保局網站:https://events.bli.gov.tw/Activities/202312_03/
一、申請銀行
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。
二、申請期間
113年1月5日(星期五)至113年1月19日(星期五)止。
▶️網路:113年1月5日(星期五)9時起至113年1月19日(星期五)24時止。
▶️臨櫃:113年1月5日(星期五)至113年1月19日(星期五)止(依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之每上班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)。
▶️郵遞:113年1月5日(星期五)至113年1月19日(星期五)止(以郵戳為憑)。

三、申請資格
被保險人同時符合下列各款條件者,得申請本貸款。
✔︎生活困難需要紓困。
✔︎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(計算至113年1月19日止)。
✔︎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。
✔︎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,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。

注意:
1.已請領老年給付、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者,不得申請。
2.申辦本項貸款無需繳交任何費用;每人限申請1次,重複申請者不予受理。

四、申請方式
(請擇一辦理)
▶️網路
符合土地銀行所定之網路簽約及對保資格者,應於受理申請期間點選土地銀行入口網站/一百十三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/申請,依序填妥申請資料,並完成網路簽約及對保手續,網路申請受理後即以電子郵件回傳受理成功訊息。
▶️臨櫃:
被保險人填妥申請書並檢齊第五點應檢附文件,親自向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提出申請。但因傷病診療期間無法親自辦理者,應提出委託書、醫療機構出具之相關證明文件、戶口名簿(或其他足資證明被保險人與受託人親屬關係之證明文件)與受託人印章、身分證正本及正、背面影本1份(正本驗後發還)委託親屬辦理,俟核定通過後再檢齊第五點應檢附文件,由被保險人親自到原申請之分行或金融機構辦理簽約、對保及撥款手續。
▶️郵遞:
被保險人填妥申請書,並檢附身分證影本,以掛號郵寄至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(地址請至該行網站查詢),俟核定通過後再檢齊第五點應檢附文件,親自到原申請之分行或金融機構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。

五、應檢附文件
(完成網路申請者除外)
⏩掛號回郵信封(填妥收件人姓名、住址,並貼足郵票)。
⏩被保險人印章。
⏩未在土地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者,請攜帶身分證正本及正、背面影本2份,以及健保卡(或駕照)正本及正、背面影本1份。
已在土地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者,請攜帶存摺及身分證正本及正、背面影本1份。

六、貸款額度
⏩本貸款總額度新臺幣200億元為原則。
⏩每人最高貸款金額新臺幣10萬元。

七、貸款利率
自撥款日起為年息2.04%,嗣後由勞工保險局報勞動部於每年1月及7月第1個營業日,按勞工保險基金定存平均年利率加計代辦銀行手續費率公告調整,並自調整日起按調整後之年利率計算。

八、還款方式
貸款期間3年,前6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,自第7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。
如借款10萬元,按目前利率前6個月每月需繳利息170元,自第7個月開始每月繳本息3,422元。

洽詢電話:
1.土地銀行客服專線(02)2314-6633及其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(土地銀行於連江縣馬祖地區無營業據點,委託連江縣農會受理),詳細電話及地點請至土地銀行網站:https://www.landbank.com.tw/查詢。
2.勞保局服務專線(02)2396-1266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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