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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  號 134 發佈日期 2022-05-19
發佈標題 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,於居家照護期間,得依規定請領勞工保險傷病給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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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內容

下載區可下載傷病給付申請書

※被保險人確診COVID-19,符合普通傷病給付請領規定,申請時需準備資料:
1.傷病給付申請書。
2.傷病診斷書。如檢附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」者,可免附診斷書;若暫時無法取得隔離通知書者,可檢附「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-檢驗結果數位證明」、「健保快易通APP確診COVID-19之截圖畫面(須包含身分證字號)」,或其他足資證明確診之相關資料,亦得免附診斷書。
提醒您:勞保傷病給付的請求權為5年,被保險人可以在痊癒或恢復工作後再提出申請,只要沒超過5年,都不會影響請領權益。
3.存摺封面影本

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之被保險人申請居家照護期間傷病給付Q&A:
https://www.bli.gov.tw/0107081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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